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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电力汉川公司(一发)脱硫废水磺化处理协同空预器堵塞治理技术研发与应用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26     浏览:0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长源电力汉川公司(一发)脱硫废水磺化处理协同空预器堵塞治理技术研发与应用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50423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 始建于1989年,位湖北省汉川市曹家台。西距汉川市市区约10km,东距武汉市市郊新沟镇约4km,距武汉市中心城区 45km。南倚汉水,北临107国道和京珠高速公路,厂用铁路专线与汉丹铁路线相连,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正处于湖北电网鄂东负荷中心,是国家“七五”重点能源建设项目,湖北省第一家装机容量达到百万千瓦的火力发电厂。#1机组是我国第一台国产引进型30万千瓦机组。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 #1—#4机组为4×330MW燃煤机组;国电汉川发电 为#5、#6机组2×1000MW燃煤机组,#5机组于2012年12月建成投产,#6机组于2016年8月建成投产。

随着我国现代工业的高速发展,在“十四五”规划实现“30·60”双碳目标的大背景下,火电行业作为煤炭消耗的主要行业之一,是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管控行业,实现燃煤机组绿色低碳转型是火电企业生存发展的必然选择。

“水十条”及《水污染防治法》的颁布对燃煤电厂废水零排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环保形势日趋严峻,脱硫废水作为燃煤电厂的末端废水,存在水质复杂、含盐量高、腐蚀性强的特点,而目前大多数燃煤电厂采用热法蒸发结晶技术、膜浓缩技术等实现脱硫废水零排放,存在诸如工艺复杂,投资、运行费用高,运行不稳定等问题。

超低排放改造后,多数污染物已得到有效控制,但汉川电厂烟气中SO3气溶胶或硫酸气溶胶排放浓度仍有部分时段排放较高,造成#3、#4机组烟囱排烟偶尔出现蓝色烟羽现象。SO3气溶胶或硫酸气溶胶主要来源于锅炉燃烧、烟气脱硝催化剂氧化等过程。在烟气脱硝时,催化剂可以使部分烟气中的SO2氧化生成SO3,烟气中的水蒸气与SO3相互作用生成H2SO4蒸汽等酸性气体,凝结在烟道壁面和换热元件上,严重腐蚀烟道及空预器换热元件;生成的SO3气溶胶或硫酸气溶胶不仅易附带重金属和病毒等有毒、有害物质,是酸雨的主要成分,而且较大促进雾霾的形成,对人民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影响。

为治理燃煤电厂主要烟气污染物之一NOx,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烟气脱硝技术在国内外得到广泛应用。超低排放改造后,为防止NOx排放超标,国内燃煤电厂大多数采取提高喷氨量来满足超低排放要求,在脱硝过程中由于氨的不完全反应,SCR烟气脱硝过程氨逃逸是难免的。因此,SO3与SCR脱硝过程中未反应的氨反应生成硫酸氢氨,堵塞空气预热器,造成阻力增大,影响机组安全生产,成为机组面临的一个普遍问题,特别是对燃用贫煤、无烟煤等NOx初始排放质量浓度高、燃煤含硫量高的电厂,空预器堵塞现象尤其严重。而在诸多引起空预器堵塞、腐蚀的原因中,ABS(硫酸氢铵)是造成空预器阻力升高和堵塞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因素。

综合上述问题,本项目针对燃煤电厂脱硫废水处理难、蓝色烟羽治理及空预器ABS堵塞问题,提出了“长源电力汉川公司(一发)脱硫废水磺化处理协同空预器堵塞治理技术研发与应用公开招标”,在脱硫废水中加入新型SO3高温磺化复合剂,通过高温烟道喷雾蒸发技术在空预器前端烟道喷入混合后的磺化废水,既处理了脱硫废水,又治理了蓝色烟羽,同时还可以有效降低空预器入口烟气中的SO3,从而减少硫酸氢氨的生成,减缓空预器堵塞问题。

2.1.2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项目主要研究内容

(1)研究开发一种火电企业低成本实现SO3脱除协同脱硫废水综合利用的空预器堵塞治理的技术路线;

(2)研究开发一种氯离子磺化及SO3高温磺化复合剂,有效降低脱硫废水中氯离子腐蚀性,减少对烟道及后端设备的腐蚀;协同脱除烟气中SO3浓度30%以上,有效脱除烟气中的逃逸氨,切断NH4HSO4形成条件,降低空预器堵塞风险。

(3)通过协同脱除烟气中的SO3,降低烟气中含有硫酸的气溶胶的生成,从而有效缓解烟囱排烟出现的蓝色烟羽现象。

(4)研究开发一套烟道蒸发工艺系统,包含固液混合、输送及烟道喷雾系统,通过该系统将脱硫废水与磺化复合剂混合,经雾化后喷入空预器前高温烟道,处理脱硫废水的同时协同脱除烟气中逃逸氨和SO3,降低烟气酸露点和硫酸氢氨的生成量,减缓空预器的堵塞和腐蚀。

(5)新建一套脱除协同脱硫废水综合利用的空预器堵塞治理系统及相关设备。

(6)发表专业期刊论文2篇。申请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

2.1.3项目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2023年12月30为止。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脱硫废水磺化或团聚治理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注册方法详见: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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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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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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