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项目
②类型要求:包括一类数据(航路部分)和二类数据(终端区部分)。
(2)服务要求
①交付周期:按照AIRAC(国际航空资料生效周期)即每28天为一个周期交付。
②适用要求:应满足国航飞行计划系统、航行通告系统、电子航图系统、运行管理系统或其替代系统的使用。
2.需执行标准规范
ARINC424标准数据格式(以国航要求的版本)。
3.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提供ARINC国内导航数据库
以ARINC424标准数据格式提供以下数据:
①一类数据,包括空管局情报中心出版的NAIP中所公布的全部机场、助航设备、航路和位置点数据。
②二类数据,包括空管局情报中心出版的NAIP中所公布的全部标准仪表进场程序,标准仪表进离程序,跑道和进近程序数据。
(2)提供ARINC424国内国际数据合并服务
数据合并服务应满足:
①服务环境:国航本地环境内。
②服务内容:将全球导航数据库中国AIP部分替换成中国NAIP的ARINC424标准数据格式国内导航数据库。
③服务要求:合并后的数据库为完整的全球ARINC424标准数据格式导航数据库,并对其中的国内数据及中国边界数据准确性负责。
4.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ARINC424标准数据格式。
5.验收标准
(1)符合性声明:供应商对每期提交的数据进行自查并提交完整性、准确性声明。
(2)人工抽样检查:对供应商提交的数据进行人工抽样检查,抽样数据需满足完整性、准确性要求。
(3)飞行计划系统检查:导入公司飞行计划系统,通过系统服务检查数据合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