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 7.提供“信用中国”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
| 8.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不在淘汰供应商禁用期;不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截至时间)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 9.提供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 |
| 10.提供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 |
| 11.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请提供 2024 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附加说明) |
|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截至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 14.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截至时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 http:// /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 15.本项目应具备有效期内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的复印件 |
| 16.供应商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截至时间)应在民航业数字化手册方面具有项目开发实施经验,需成功实施过一个(含)以上的相关业务系统建设服务案例(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并标注可以证明满足公告要求的信息) |
| 17.供应商需保证所采用的技术方法、提供的产品软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 1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联合体应答,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