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汨罗有限公司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第三批辅机设备及材料第二批次-14包:六大管道管材及管件、工厂化加工配制(二)”已获批准采购, 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 汨罗有限公司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第三批辅机设备及材料第二批次-14包:六大管道管材及管件、工厂化加工配制(二)。
2.2项目概况: 汨罗有限公司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位于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白水镇双桥村。本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等。
2.3招标范围:六大管道管材及管件、工厂化加工配制(二)包括设备的供货、备品备件、运输、相关服务,具体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交货期:#1、#2机组六大管道设备(再热冷段、低压旁路阀后、主给水及相关管道)原则上要求同时投料,暂定2026年8月开始交货,2027年1月交齐(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设备交货进度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2.5质保期:整套设备性能试验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6交货地点: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 汨罗有限公司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施工现场车板交货。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及正文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管道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4份应用于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四大或六大管道系统中无缝钢管【单个合同中须包含整台套的再热冷段管道和主给水管道】的制造合同业绩(不含向锅炉厂或汽机厂供货业绩及改造业绩),且其中至少2份为已安全投运2年以上的运行业绩(以投运时间为准);或具有至少4份国内1000MW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的锅炉或汽机【单个合同中须包含锅炉或汽机范围内四大或六大管道系统中整台套的再热冷段管道和主给水管道】供货合同业绩,且其中至少2份为已安全投运2年以上的运行业绩(以投运时间为准)。
管件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4份应用于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四大或六大管道系统中管件【单个合同中须包含整台套的再热冷段管道和主给水管道管件】的制造合同业绩(不含向锅炉厂、汽机厂供货业绩及改造业绩),且其中至少2份为已安全投运2年以上的运行业绩(以投运时间为准)。
配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4份应用于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四大或六大管道系统中配管【单个合同中须包含整台套的再热冷段管道和主给水管道配管】的合同业绩(不含向锅炉厂、汽机厂供货业绩及改造业绩),且其中至少2份为已安全投运2年以上的运行业绩(以投运时间为准)。
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及用户证明材料(注明用户名称、工程规模、装机容量等,并由用户盖章证明),提供的用户运行证明材料须提供通过验收后2年及以上招标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投运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
3.4 投标人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该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本单位公章);
3.5 投标人不得列入 “供应(合作)商企业失信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6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必须有国外公司授权代理证明;
4.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7日上午8时00分至2025年12月4日下午18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