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易损件及紧固件等进行检查。
3.2 设备除尘、清洁(每月1次):
清洁充点电设备内外灰尘、污垢;防尘网清洗和维护等。
3.3 深入检查维护(每季度1次):检测充电模块、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检查维护控制板、开关 电源、继点器、接触器、散热风扇等。
3.4 充电设备配电箱检查、清洁(每季度1次):检查维护充电设备配电箱器件及线路;配电箱 除尘、清洁等。
3.5 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属于质保范围的故障,协助采购方联系设备供应商并配合完成维 修),使其达到正常性能标准。
3.6 服务期限:1年,同时采购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提前终止合同。
4. 服务要求
4.1 维修响应时间:接通知后2小时内到场。
4.2 维修时限:小故障(除主控制器、充电模块、显示屏)当天维修好恢复正常使用;主控制 器、充电模块、显示屏损坏的,三个日历日内维修好恢复使用。
4.3 设备完好率:90%以上。
5. 供应商资质要求
5.1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三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无处 罚记录;
5.2 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
5.3 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4 具备提供维修人员资质(维修人员必须具备一年及以上相关专业维修经验);
5.5 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名单供应商。
5.6 作业人员需持有电工证(高、低压电工证)并能够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6.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