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安热电)位于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建设有3×24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2×50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采用石灰石粉-炉内喷钙干法脱硫工艺。本次拟对华能北方公司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粉(寄售)采购项目进行招标。
2.2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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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灰石粉 |
17000吨 |
石灰石粉氧化钙含量≥50% 中位径240-260μm,水分含量0.5%以下。每批次石灰石粉需提供厂家出厂检测报告。 |
2.3 交货地点: 内蒙古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系统石灰石粉四个储料罐内为存放指定地点。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投标人需要在接到招标方通知24小时之内到货,满足现场生产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1月27日17时00分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