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项目
2、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另附。
3、承包方式:清包。
4、报价人所列各单项价格应为包含各项税费的综合单价,各项工作工完场清,相关费用含在综合单价中。表中所列各项工作应包含与之相关的辅助工作,相关工作量和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5、合同期限:3年。
6、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如高低压电工、高空作业等操作证件)
7、承包人自行解决维修维护人员的食宿,夜间值班人员临时休息场所由采购人提供。
8.人员要求:为保障维保及时性和质量,中选单位需安排不少于2名专业技术维修人员进行驻场服务,具体人员数量应能满足维保工作按时完成和质量达标的程度。遇有突发故障和复杂故障需要增派人员的,应在2小时内到达。
9. 说明:维保所涉及物料、零部件等由北京航食提供,维修工具由中选单位自备;日常保养工作需满足本表中所列明的要求,还需要满足北京航食综保部作业指导书内对设备维保巡检的要求,遇有设备故障时也应由中选单位负责进行维修工作。无法按时到达或无法按时采取有效措施的,北京航食有权另行安排其它单位进行处理,所需费用作为罚款,由承包人承担。
10.结款方式:按3个月为一期,和实际确认的当期费用进行支付,即每期工作完成后按照北京航食财务支出相关规定进行付款。承包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1.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20万元/年人民币(含税)。各承包人各自核算年度费用总价,但需要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费用测算明细,价格应为包含各项税费的综合价格。
12.维保工作应符合各项国家级质量验收标准、符合我公司卫生控制标准、符合我公司的实际使用要求等,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北京航食综保部设备维保相关作业指导书的内容和标准。
13.中选方应当按照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标准按时完成维保工作,并做好维护保养和故障维修记录。
1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维保范围内设备,收到甲方及外部有效投诉,按照轻微、一般和严重的等级,分别进行300元、600元和1200元/次的处罚,并且按照轻微、一般和严重的等级,在月度考核中对乙方的评价分别扣除3分、5分和10分/次。
15、如发生乙方人员偷吃、偷拿甲方物品现象时,可要求乙方更换当事人,除按安全责任书规定处罚外,甲方扣除对乙方当月服务费0.5%的处罚。并在月度考核中对乙方的评价扣除5分/次。
16、因乙方责任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因甲方责任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比例的责任。
17、每月考评得80分(含)以上为合格。每月考评得80分(不含)以下时,甲方需按照如下比例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当得分介于76至80分(含76分)时,每低于合格分数一分扣除当月服务费1%;当得分介于71至76分(含71分)时,每低于合格分数一分扣除当月服务费2%;当得分低于70分(含)时,每低于合格分数一分扣除当月服务费3%。
18、由乙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乙方除赔付规定的损失外,甲方有权追加对乙方的投诉,月投诉超过15次甲方有权提前两个月解除本年度合同。
1)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或响应可按投诉处理;
2)内、外审及相关单位的检查每一不合格项按投诉处理;(注:内审特指甲方内部的质量监控;外审特指针对甲方质量标准认证的审核。)
3)对同一问题提出三次以上,整改未达到预期效果按投诉处理;
4)出现运行问题,未影响生产而造成经济损失的;
5)出现运行问题,影响生产同时造成经济损失的;
6)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正常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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