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项目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服务应符合法律法规、公司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检验检疫、卫生处理、消毒服务行业标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文件(实时更新,确保现行有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7.《出入境检疫处理管理工作规定》;
8.《SNT1328-2003 出入境航空器检疫操作规程》、《SNT 1268-2010入出境航空器消毒规程》、《SNT1267-2003入出境航空器除虫规程》、《SN/T 1269-2003入出境航空器除鼠规程》等行业标准;
9.《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
10.《关于下发运输航空公司、机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十版)的通知》;
11.《中国航空集团 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第十版)》;
12.《集团上海区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第十版)》;
13.其他海关、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的标准。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
国航或者海关检疫部门指定需实施卫生防疫处理服务的国际/地区出入境航班(含客改货航班)。
2. 服务范围
对服务对象提供卫生防疫处理服务,包括:
(1)按照国航的要求对航空器指定区域(客舱、货舱)及相应废弃物开展消毒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终末消毒)。
(2)按照海关检疫部门发出的《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的要求对航空器指定区域(客舱、货舱)及相应废弃物开展消毒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终末消毒)。
(3)按照法律、法规及海关检疫部门要求对航空器开展除虫、除鼠处理等卫生处理。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参照上述执行标准规范。
五、验收标准:所提供服务应符合法律法规、公司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检验检疫、卫生处理、消毒服务行业标准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