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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一期80万千瓦光储工程330千伏升压站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6-11     浏览:0    
   海西新能源公司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一期80万千瓦光储工程330千伏升压站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大柴旦行政区西台吉乃尔湖北侧约1.5km处。
 
2.2 项目规模:80万千瓦光伏项目和储能项目配套接入工程。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
 
2.3.1 工程项目整体工期:80万千瓦光伏项目计划2027年12月31日前投运。
 
2.3.2 本采购项目工期:16个月。一阶段建设工期2026年8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相对工期暂定14个月。二阶段建设工期暂定2027年4月1日至2027年10月30日,相对工期暂定7个月。三阶段建设工期暂定2027年4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相对工期暂定8个月。具体施工工期依据750千伏东台变建设进度,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光伏电站EPC总承包-330千伏升压站EPC总承包:建设一座容量为800MVA的330千伏升压站工程(含调相机)的勘察设计、建安工程、设备购置(包含接入集控中心)、试验检测、施工许可证和安全备案办理、质量监督、调试试验、试运行、并网手续办理、不动产权办理、涉网试验、保护定值计算、核对、备案(含原有110千伏升压站相关设备)、验收移交、各专项验收、竣工结算、配合决算工作、竣工验收、质量保修、配合对端750千伏变电站调试及接入设备相关工作等,承包人所可能发生的全部工作内容,且满足接入系统批复意见的通知或批复文件要求(满足电网公司并网、电力质检验收所需的全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
 
本项目一次性采购,分阶段实施。一阶段主要建设内容新建330千伏升压站满足主变(1×300MVA+1×200MVA)、储能接入、80万千瓦光伏控制系统等并网需求的相关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和生产附属建筑等。二阶段新建330千伏升压站满足主变(1×300MVA)、储能接入并网需求的相关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三阶段新建330千伏升压站内2台30MVar分布式调相机和1台30MVar静止式调相机等接入并网需求的相关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电站EPC总承包-330千伏升压站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满足下列(1)~(4)条件之一: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330kV电压等级及以上或2项220kV及以上的变电站EPC总承包项目投运业绩(注:满足本项要求的联合体牵头人EPC总承包业绩视为有效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6-11 11:24到2026-06-17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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