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军工苑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就芙蓉区军工苑新一栋电梯更换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招标编号:0623-2685N2106130
二、资金来源: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三、交货 电梯停靠层站覆盖 1-29 层及负一层,负一层井道、层门及门洞适配费用纳入电梯更新工程总承包总价包干。
五、招标货物名称:2台住宅电梯整体更新,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第五章项目技术规格说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无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行政处罚(单次罚款金额≥10万元),无招投标失信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及网站查询截图)信用查询以"信用中国""中国 "官方查询结果为准。
8、业绩要求:近3年(以投标截止日倒推36个月)至少2项额定停靠层站数≥15层(含地下层)的住宅电梯更新(覆盖旧梯拆除、新梯供货、安装调试、监督检验全流程)总承包竣工业绩,单项目电梯≥2台且合同金额≥60万元,时间以监督检验合格证明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及监督检验报告。不足2项的,可用同规模新建住宅电梯安装业绩折算(2项新建=1项更新,最多折算1项缺口,且至少1项为更新业绩;新建业绩折算要求单项目电梯≥2台、额定停靠层站数≥15层、合同金额≥60万元);同一业绩仅用于一次折算或加分,不得重复使用;
9、售后体系要求:
9.1 投标人(或其授权使用的整机制造商)在全国范围内须拥有不少于10个省级直营服务中心。省级直营服务中心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①由整机制造商总部直接投资设立的全资 或全资子公司(单一股东直接持股100%);②持有独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修理";③配备固定的持证电梯修理技术团队、自有配件仓储。省级直营服务中心不含授权经销商、加盟网点及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服务商。
9.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省级直营服务中心佐证材料:①加盖整机制造商公章的《全国直营维保体系布局说明》,列明各省级直营服务中心所属省份、详细 9.3 投标人须同时提交整机制造商加盖公章的《项目属地服务兜底承诺函》,包含以下核心要件: (1)属地网点直营属性声明与落地时限承诺; (2)维保人员资质、备件库存配置标准与长效保障机制; (3)应急响应时效标准与跨区域兜底调度规则; (4)20 年服务持续性承诺:网点撤改须提前 30 日书面告知招标人,并同步落实替代保障方案,不得中断服务; (5)代理商投标的,明确整机制造商承担全部兜底连带责任,招标人有权直接向其追责,不受双方合作关系变动影响; (6)认可本文件约定的违约考核标准与罚则。 已设立湖南省省级直属机构的,须在承诺函中明确其为项目服务第一责任主体。 9.4 全周期履约管控 (1)落地核验:中标人须在首台电梯监督检验合格前完成项目所在地直营服务网点设立,招标人联合监理单位现场核验。核验不合格的,限期7日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违约责任按本文件第五章第十三节13.2条工程履约类违约对应条款执行。 (2)年度核查:招标人每年对属地服务网点进行不少于1次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网点直营属性、人员资质与社保、备件库存种类与数量。发现降配或转为第三方代理的,每缺1项扣除当年度维保费0.1%,限期15日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招标人有权解除维保合同且不退还维保保证金。 (3)责任穿透:中标人及其省级直属服务机构、项目属地网点均受本文件违约条款约束;网点撤销、降配或转为第三方代理的,由整机制造商承担最终兜底责任,招标人可直接向整机制造商追责; 10、项目经理须持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电梯修理(T)证,安装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持T证,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3个月社保);项目经理须在近3年内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至少2项单项目合同金额≥60万元的住宅电梯更新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及竣工验收证明,并附业主任职证明);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 安装负责人须持电梯修理(T)证,专职安全员须持电梯修理(T)证,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投标时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安装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核心维保人员须为投标主体(或其省级直营服务机构)正式员工,须提供连续不少于 3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省级派驻人员须提供派驻协议及由整机制造商缴纳的社保证明; 严禁核心维保人员由第三方劳务公司外包。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2、本项目允许辅助劳务备案分包,严禁转包及违法分包; 辅助劳务范围按第五章第二节2.1.1条第(4)项定义执行,中标人须提前7日将分包内容、分包单位资质文件报招标人书面备案;分包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备案后方可进场施工。核心技术作业不得分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旧梯拆除作业须由中标人自有持电梯修理(T)证队伍实施, 辅助劳务分包未按本节规定提前7日报招标人书面备案的,每发现1家未备案分包单位,中标人须按电梯更新工程总承包合同总价的0.5%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并限期补办备案手续;逾期未补办的,招标人有权清退该分包单位;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为制造商: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为代理商:①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②电梯代理商须获得所投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函;授权须覆盖供货、安装、全周期维保,有效期自投标日起至 20 年全服务周期届满后 30 日;制造商承诺20年持续授权,中标后不得单方撤销,否则按严重违约处理。有效授权仅限:整机制造商总部直接授权;整机制造商省级全资 授权(须提供隶属关系证明);整机制造商总部直接持股≥51% 的控股子公司授权(须提供总部连带责任承诺函)。市级及以下分支机构授权、经销商转授权、多层转授权一律无效;③电梯代理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15、同一整机品牌仅限一家投标人参与(品牌以整机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持有主体及注册商标为准);若出现同一品牌授权多个代理商,则全部投标无效;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母公司旗下持独立制造许可证、独立注册商标的不同子品牌,可分别投标;子品牌须具备独立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独立注册商标,且各自满足全部资格要求。 七、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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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hnbidding.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