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金庐陵工程造价咨询 关于吉安市本级应急广播平台建设项目【金庐陵政采字[2020]103号】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吉安市本级应急广播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金庐陵政采字[2020]103号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12448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必须是在门户网站注册、办理CA 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的投标人;(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④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⑤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等有关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招标开启时请持:(1)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3)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不得密封在响应文件中)进行现场资格验证,资格验证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注:响应文件中也需提供以上有关资格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含税):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特别事项:(1)因目前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长时间聚集且有序地开展 活动,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务必佩戴口罩提前到达吉安市市民服务中心东门(吉安市博物馆侧),在吉安市市民服务中心在十一楼电梯口由各投标人持
附件下载:
采购需求.docx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0F000416793 | 吉安市本级应急广播平台建设项目 | 1 | 项 | 512448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采购需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