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SZZZ2020-QC0270
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 1000万元/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 1000 万元/年 采购品目: 物业管理 所属行业: 物业管理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简介 1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项 1 本次采购沙嘴路38号综合大楼和福田路26号办公楼、福华路104号、176号集体宿舍的物业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1.沙嘴路38号综合大楼: (1)综合大楼红线以内所有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及其管网、绿化。 (2)综合大楼红线以外的由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管理的绿化。 (3)保安服务不在本项目管理范围。 2.福田路26号办公楼、福华路104号、176号集体宿舍: (1)福田路26号办公楼红线以内所有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及其管网、绿化。 (2)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和停车场管理不少于6名轶序维护员(甲方自有秩序维护员15人)。 (3)福华路104号、176号集体红线以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及其管网、绿化。 本项目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截至评标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 ( )查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由供应商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4)中标供应商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或以上以分包形式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供应商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自拟)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 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售价:人民币6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2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答疑事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PDF文件),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