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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庭路(巴溪大道—红桥大道)道路工程可研及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1-02-0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白庭路(巴溪大道-红桥大道)道路工程已由湘新发改投【2020】2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 2.项目概

1.招标条件

白庭路(巴溪大道-红桥大道)道路工程已由湘新发改投【20202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4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约为1.4亿元(不含征拆费用),本次招标金额约250.31万元。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设计周期:

1)收到中标通知书10天内提交2套设计方案,

2)方案设计通过后15天内完成可研及初步设计文本。

3)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30天内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4)招标技术文件、检测方案、施工变更方案等视具体情况要求提供。

各阶段进度详见设计任务书,服务周期应满足业主方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2.7 招标范围:设计内容及阶段包括:包含本项目建安工程涵盖的所有内容的设计及招标技术文件、检测方案的编制,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边坡挡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地下综合管线布置工程、交通组织、土石方调配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其中电力、燃气等行业主管部门有专门规定的设计内容,经甲方确认后可以去除。包括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及相应阶段的估算、概预算编制等;包括全过程报建出图及评审审查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设计调整、变更造价咨询。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3企业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7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3.4 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5 项目咨询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咨询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情的通知》的要求: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的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人员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7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人组成成员不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8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日期为准。项目规模以合同中项目规模为准。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担保

5.1 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

5.2 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2121日(含)17  00 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 、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及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12269 时 00分,地点为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CSGCTF 格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8.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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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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