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
买 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新能源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新能源 升降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下: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能源 升降车采购,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新能源 负责多晶硅项目的生产运营、市场销售及技术研发管理。建设场地位于西宁 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技改依托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已有的年产2500吨多晶硅项目进行。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2.1.1按数据表中要求提供全新的防爆电动升降车1台。包括整台电动升降车、充电设备等。
1.2.1.2每台电动升降车随机另外提供常用备件如下:刹车总成、备用轮胎1台套。
1.2.1.3卖方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常用备品、备件和维修用专用工器具等。
1.2.1.4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交货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起,90天内发货到现场。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升降车生产企业或代理企业。
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升降车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生产企业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企业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一年内,具有至少3台所升降车的销售业绩 。其中代理企业可提供所代理升降车生产企业的同类产品供货业绩。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1年2月25日~2021年3月3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3月22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 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 、营业执照 、本人身份证。
1.9.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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