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诚信招标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 2021-2022年生产药剂液体氢氧化钠定点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32-SFCX21DG012A)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本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货物名称 | 暂定采购数量 | 综合预算单价(不含税) | 供货期 | 交货时间 | 保质期 | 交货地点 |
液体氢氧化钠 | 1013.66吨 | 1088.50元/吨 | 2021年6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采购服务期结束后,按招标人实际生产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签订补充协议延长不超过三个月的采购服务期。 | 投标人按招标人发出的(运营项目)供货通知进行供货。投标人接到招标人的供货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内将生产药剂送达交货地点。如招标人要求加急供货,投标人应在4小时内将生产药剂送达交货地点。 | 以货到现场之日算起一个月,保质期内产品质量须达到所有技术指标要求。 | 招标人权属的在东莞市范围内正在运营及后续建成投产的污水处理厂,以及由招标人负责调试或运营的污水处理厂提标项目。 |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2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在境内登记注册、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
2.3 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氢氧化钠溶液)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氢氧化钠溶液),若投标人为经销商时还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氢氧化钠溶液);
2.4 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环境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环评批复(批复内容须体现含投标产品)并通过环保验收(须提供相关凭证);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5月12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获取招标文件
3.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潜在投标人凭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3.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元整,售后不退。
3.5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4 招标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信用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做好相关记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 投标、开标时间及
6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 7 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东莞市 网(ggzy.dg.gov.cn)、 、 网站( )上发布。 8 招标人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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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f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