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厨师劳务外包采购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陕西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10日 14:1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20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厨师劳务外包 标段1: 机关食堂、南大厅食堂;50.40万元/年,2年服务期100.80万元 标段2: 青年北街办公区食堂、新华街办公区食堂;50.40万元/年,2年服务期100.8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 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20〕27号。 8)《财政部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为响应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次招标供应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标书费:300元/标段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建设项目网-建设招标网www.zgdlzb.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