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仿真实训室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 信息化综合平台( /)进行报名。并通过网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具体要求详见第六条“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1. 标的 2. 标的数量:1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交易编号:JF2021(NH)WZ0075
(2) 标的内容一览表
(3)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4) 简要技术要求:经充分调研和研讨,物流专业申请建设虚拟仿真实训室,以满足教学实训中更高的需求和双精准示范专业验收要求。物流虚拟仿真实训室主要软硬件设备——VR头戴式显示设备、VR中控机、行走平台、VR智慧仓储实训系统、VR物流文化认知实训系统、虚拟仿真软件等都是目前院校教学实训应用的主流软硬件,其中VR头戴式虚拟仿真系统可以将企业作业场景搬进课堂,提升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了学生对专业的认同感和实践应用能力;而虚拟仿真软件则功能多元、操作简明、外部兼容性高,制作出的3D仿真模型可以应用在教学实训当中,帮助学生加深理解专业知识技能在实践中的应用方式,也可以拓展专业教师在虚拟仿真技术方面的操作水平。
4. 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无。
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 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 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 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
(3) 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 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按照电子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 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有关操作及要求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要求。
三、
方式:详见第六点“其他补充事宜”要求。
售价(元):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6月22日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自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7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采购文件公示时间: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7日
2. 网上 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 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本项目为电子化采购项目,除“三、获取采购文件”指定的时间外,供应商可在“三、获取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后获取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全天24小时获取采购文件。
3) 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 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技术 (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
3.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解密要求
1)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6月17日8点30分至2021年6月22日9点30分
2) 电子投标文件 3) 投标文件解密(开启):开标时,投标人在2021年6月22日9点30分开始后30分钟内,登录交易系统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本项目网上开标。因疫情防控要求,只接受远程解密,不接受供应商到开标地点进行现场解密和参加开标会。如采购文件中有与本条款不一致的内容,以本条款为准。
4)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软件和工具,供应商可通过以下路径进行下载:佛山市 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页面-驱动及操作手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技术
4.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其支付方式等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5. 询问、质疑
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投标人须知-六、询问、质疑与投诉)进行提交。
6.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6)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7)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 项目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 发布时间:2021年5月31日
相关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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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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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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