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江西鄱阳响水滩6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江西鄱阳响水滩60MW风电场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北部响水滩乡至谢家滩镇之间一带山脊上,海拔高度在145m~370m。山岭海拔相对不高,表面植被较为茂盛,多为乔木,高度约为10m,灌木穿插其中,场址范围面积约40km2。场址南距鄱阳县直线距离约60km,东南距景德镇市直线距离约60km,东南距上饶市直线距离约175km,西南距南昌市直线距离约120km。
项目规划装机容量60MW,拟安装10台WD200-5500和1台WD200-5000机组,轮毂高度120m,配套39MW/78MWh电化学储能,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风电场机组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汇集升压后通过1回110kV线路至石门街110kV变电站,最终以接入系统方案批复为准。
(本项目最终的设备配置和技术方案以招标人审查合格的初步设计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建1座110kV升压站、储能系统、风电场等全部勘察设计,除风机、塔筒及其附件、储能系统设备及配件外的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以及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征租地及地方关系协调、本工程完整的数字化交付及实施服务等工作。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不含送出工程,与送出工程界面划分:110kV送出线路与110kV升压站出线电缆、光缆以110kV出线门型构架为分界点,构架上的金具、线路跳线、压接、熔接盒、光纤熔接、余缆架等材料及安装工作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本标段进场(场内)道路(即风电场范围)分界点为G236国道碧石段谢家滩镇人民政府附近拐弯点,进场(场内)道路起始点以外的所有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及村村通道路都不属于风电场范围,其中分界点的护栏拆除、道路清障及恢复等包含在本标段内,进入风电场范围内之后为满足设备(含甲供设备)运输所需要的手续办理(如需)、道路改造(含甲供设备)及桥梁加固(含甲供设备)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3计划工期
2025年6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首批机组并网,2026年6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电网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注:包括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3个分项)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承试三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
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说明:联合体参与投标时,各方资质要求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确定。
(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两种业绩之一(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
①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至少2个50MW及以上已完工的风力发电项目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至少有1个含升压站)。
②设计单位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50MW及以上已完工的风力发电项目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至少有1个含升压站);施工单位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50MW及以上已完工的风力发电项目施工业绩(至少有1个含升压站)。
(3)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50MW及以上已完工的风力发电项目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含升压站)担任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任职的经历(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相关业绩合同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文件等材料,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及项目容量等信息);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联合体各方专业范围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确定。
(5)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2年亏损;
(6)其他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未处于中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
3.2本次招标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名(含牵头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_/_。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5月12日9时整至2025年5月19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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