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山东省乳山市、山东省商河县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180 天内完成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限 |
信息服务 费(元) |
1 |
202 5-05-01-3 66-01 |
氢能无人机 在风电场巡 检及制加氢 示范应用项 目 |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氢能无人机在海上 风电场巡检及制加氢示范应用项目、氢 能无人机在陆上风电场巡检示范应用项 目两部分 一、氢能无人机在海上风电场巡检及制 加氢示范应用项目 部署适用于海上风电的氢能无人机巡检 系统及制加氢一体机,包括氢能巡检无 人机、制加氢一体机及安装调试、项目 验收后三年维保运营服务等,并形成以 下成果: (1)2 台氢能巡检无人机,分别实现海 上风机、陆上集控中心及送出线路巡检; (2)部署巡检管控平台; (3)1 台制氢加氢一体机; (4)海上 4 台风机建模及不停机巡检 服务,完成陆上升压站、送出线路三维 底图、建模及巡检服务; (5)申请 2 项实用新型专利。 二、氢能无人机在陆上风电场巡检示范 应用项目 部署适用于陆上风电的氢能无人机巡检系统,包括氢能巡检无人机、高精巡检 载荷、智能巡检平台、安装调试服务等, 并形成以下成果: (1)1 台氢能巡检无人机,实现陆上风 机巡检; (2)1 台高像素风机巡检载荷; (3)部署 1 套巡检管控平台(同步支持 锂电池无人机平台接口); (4)1 套服务器及工作站; (5)商河风场全场站风机巡检服务; (6)开展声纹检测技术试验; (7)申请 2 项实用新型专利。 |
合同签订后 180 天内完 成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 2 ) 投 标 人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 具 有 良 好 的 资 信 和 信 用 (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 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 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 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 期内。
3.2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民用航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至少具 有 2 个氢动力无人机系统实施业绩或 2 个电力工程项目智能巡检无人机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含 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05 月 15 日至 2025 年 05 月 22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