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落实国家关于海南省清洁能源优先发展示范区建设要求,提升海南风电资 源利用能力,开展海上风电制氢及综合利用技术研究,突破浮式平台制氢、氢储 运、氢制氨/甲醇等关键技术,研制电解水制氢、氢储运综合利用装备等核心设备, 开发海上风电制氢及综合利用浮式平台,实现工程应用,为海南省清洁能源岛建 设、离岸离网大规模制氢及综合利用提供支撑。现计划开展海上风电制氢综合利 用关键技术研发及工程示范项目 35kV 海缆采购及敷设施工招标工作。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为上风电制氢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及工程示范项目35kV 海缆采购及敷设施工,主要包括:35kV 海缆及附件采购及施工、避台现场作 业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35kV 海缆及附件采购
(1)投标人应根据工作所在地的水深、地质、水文等资料,完成 35kV 海缆 动态部分和静态部分及动态海缆的保护方案设计。
(2)投标人应负责工作范围内约 1.95km 的 35kV 集电光纤复合海缆及其附件 (包含 35kV 海缆终端及避雷器设备,及考虑制/储氢平台避台退缆及动态海缆再 次登陆制/储氢平台及与平台 35kV 开关柜的再次连接)、动态电缆防弯器、防水密 封件、动态海缆分布式浮力块及重力块、动静态缆过渡保护装置(如有)、弯曲限 制器及基础穿孔固定倒锥装置、铠装悬挂装置、海缆接地、非金属光缆及保护管 (若需)、光缆接续盒及附件和专用工具等设备设计、材料采购、制造、装配、系统集成、载流量计算、工厂试验、包装、海缆敷设施工前的存储和成品保护、交 付、工厂监造配合等工作。
(3)投标人负责将海缆及附件等设备运输至指定位置。
2.35kV 海缆及附件敷设施工
(1)海底电缆敷设前,投标人应对设计敷缆路径提前进行现场扫海与复测。
(2)敷设路由上的障碍物的清理。
(3)B59#风电机组与制/储氢平台之间的 35kV 海底光电复合电缆敷设施工。 海缆登陆风机基础至风电机组塔筒内环网柜及制/储氢平台 35kV 充气柜,光缆至 风电机组及制/储氢平台主控柜(光缆终端)内。海缆在风电机组基础内平台、制 /储氢平台的海缆固定夹具的安装,负责风电机组端 35kV 海缆终端头的制作安装, 负责制/储氢平台端 35kV 海缆终端头的制作及安装,负责风电机组及制/储氢平台 环网柜 35kV 海缆进线处插拔式避雷器的制作、安装, 负责海缆终端与设备的连接、 光缆熔接盒安装工作,负责海缆铠装悬挂装置和密封装置的安装,将海缆固定在 制/储氢平台侧的电缆固定夹具安装,海缆进入风电机组基础内和制/储氢平台35kV 充气柜的密封、海缆金属护层接地、接地箱的安装,光纤熔接及其光缆金属护套 的接地,风机机组基础内和制/储氢平台上光缆接续盒的固定安装和导引光缆的熔 接与敷设等。
(4)海缆及光缆的现场试验。
(5)投标人应负责本标段施工临时设施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及拆除, 同时承担本标段施工期内的必要的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及费用缴纳,负责除招标人
提供的临时用海范围之外的海缆施工临时用海(包括但不限于航道等)手续办理 和涉及的养殖或渔业补偿,负责施工期对外协调。招标人负责配合相应手续办理。
3.避台现场作业
组织人员与设备进行平台避台期间的退缆及动态海缆再次登陆制/储氢平台及 与平台 35kV 开关柜的再次连接。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2.3 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招标 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中标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 由联 合体中所有单位提供)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 联合体中所有单位提供):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 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 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 35kV 或以上电压等级、导体截面不小于 3×400mm2 的光电复 合海缆型式试验报告,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投标人须 提供 35kV 或以上电压等级、导体截面不小于 3×70mm2 的动态电缆型式试验报告, 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若投标人为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制造商提供;若投标人为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 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所有单位提供)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若投标人为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若投标人为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所有单位提供,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不同专业单位组 成的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若投标人为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所有单位提供)
4.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所有单位提供)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三)业绩要求
1.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 2 个电压等级 35kV 或以上(3×400mm2 或以上)海缆供货项目业绩,且已在 35kV 或 以上电压等级系统中成功地运行 1 年及以上。(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能反映供货电缆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其他合同主要内容及投产证明等 证明材料;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等)。(若投标人为不同专业单位 组成的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制造商提供;若投标人为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所有单位提供)
2.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 2 个 35kV 或以上海缆敷设工程的投运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 章页、合同主要内容及投产证明等证明材料;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 本等)。(若投标人为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 供;若投标人为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所有单位提供)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 2022-2024 三个年度(若 2024 年未出则向前顺延一年)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今的审计报告。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所有单位提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在本次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 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5 月 26 日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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