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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公司哈密伊州区1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28     浏览:0    
核心提示:新疆公司哈密公司哈密伊州区1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疆公司哈密公司哈密伊州区100 万千
 新疆公司哈密公司哈密伊州区1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公司哈密公司哈密伊州区100 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XJ0601-FW-C002

2.2 项目名称:新疆公司哈密公司哈密伊州区100 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2.3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境内。

2.4 建设规模:1000MW。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暂定自2025 年6 月开始至2026 年6 月结束(具体服务期限以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风力发电机组场区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智慧风电设计、优化设计专题报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竣工图编制及技术服务工作等全过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详见发包人要求)。

风电场内所有的设备、安装、土建工程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的选型及微观选址、风机基础、吊装平台、风机变压器、集电线路、道路、接地工程、消防系统、通讯系统、监控系统等工程设计,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设备技术规范书等编制,智慧风电设计,优化设计专题报告(风资源、风机微观选址、集电线路、风机基础、道路),工程过程中的各项审查、检查,工程设计总结,竣工档案验收、竣工验收等。(详见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2个总装机容量200MW及以上已完成的风电项目勘察设计阶段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须提供近5 年至少1 个总装机容量200MW 及以上已完成的风电项目勘察设计阶段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截止时间:2025-06-09 17:00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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