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巴尔泰工业园。
2.2项目规模:2×600MW亚临界湿冷机组。1、2号机组分别于2006年11月10日和12月16日投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08月07日至2026年08月06日(12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设备检修、维护-包头公司生产现场保洁维护服务(12个月)项目:2025-2026年生产现场保洁维护服务,服务时间为2025年08月07日至2026年08月06日(12个月)。投标人在维护中使用的各种保洁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等由投标方提供,必须能满足本工程保洁的全部需要。每日出勤人员数量不低于40人。(详见技术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包头公司生产现场保洁维护服务(12个月)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 1 项卫生保洁服务业绩,(业绩支撑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7-02 12:13到2025-07-10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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