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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波水电站施工道路照明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04     浏览:0    
核心提示: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施工道路照明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 项目规
 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施工道路照明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位于四川省和西藏自治区交界的金沙江上游河段,左岸为四川省,隶属巴塘县;右岸为西藏自治区,隶属芒康县。工程区所处河段右岸有省道S201公路,左岸有竹(巴龙)茨(巫)公路即国道G215公路通过。对外交通条件详见招标附图“对外交通图”。

本工程等别为二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工程,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发电建筑物等主要建筑物为2级建筑物,相应水工建筑物结构安全级别为Ⅱ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相应水工建筑物结构安全级别为Ⅱ级。昌波水电站坝址位于苏洼龙至昌波(莫曲口)河段上,坝址处控制流域面积184436km2,多年平均流量为948m3/s。电站采用混合式开发,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正常蓄水位2387m,相应库容0.167亿m3,调节库容0.081亿m3,电站装机容量826MW(其中引水式电站装机740MW,河床式电站装机86MW),年发电量(联合运行)43.55亿kWh(其中引水式电站装机40.03亿kWh,河床式电站3.52亿kWh)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包含场内1#路,2#路,12#路,左岸渣场连接路,开关站进场路,1#桥、原竹茨公路至王大龙隧道进口段、调压井交通洞出口、进厂交通洞出口等公路照明设备的采购、运输、基础施工与设备安装、调试直至投运,设置道路照明设施的范围公路长度总计8.71km;具体布置详见招标附图“道路照明平面布置图”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计划总工期5个月,其中项目施工工期4个月,试运行期1个月。计划施工工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计划试运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其他施工附属工程-施工道路照明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本项目主要包含场内1#路,2#路,12#路,左岸渣场连 接路,开关站进场路,1#桥、原竹茨公路至王大龙隧道进口 段、调压井交通洞出口、进厂交通洞出口等公路照明设备的采购、运输、基础施工与设备安装、调试直至投运,设置道 路照明设施的范围公路长度总计8.71km; 具体布置详见招标 附图“道路照明平面布置图”。本招标项目主要工程量:太阳能路灯350套,主要备件20套。主要参数如下:

灯杆:7m高灯杆99个,6.2m高灯杆(防撞墩基础上)251个;

灯具:80W led灯,370个(含备件20个);

太阳能电池板:150W,370个(含备件20个);

蓄电池:型号12V60ah,370个(含备件20个)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施工附属工程-施工道路照明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个及以上路灯照明工程业绩且每个业绩中至少包含300套路灯的施工工作(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扫描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8-04 16:40到2025-08-11 1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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