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神木化工一二期气化、动力装置煤渣外运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煤制甲醇项目分一二期两套装置,气化、动力装置每年生产消耗原燃料煤约160万吨,年产生煤渣约30万吨左右(湿基),分别为一期锅炉房东侧捞渣池的煤渣、二期锅炉房两台捞渣机产生的煤渣、一、二期气化六台捞渣机产生的煤渣以及气化过滤机产生的细渣。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负责一二期气化、动力装置煤渣外运,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气化、锅炉装置的煤渣运至神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
2.负责对一期614渣和二期611渣通过专用车辆转运至公司干煤棚。
3.负责煤渣源周围及拉运车辆所经厂区道路的环境卫生清扫。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1.4服务地点: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的运输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履约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运输车辆不少于20辆,车型要求为:16辆工程车、3辆机动三轮车,1辆装载机。其中投标人自有车辆不少于10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材料。
a、如为自有车辆,投标文件内提供车辆登记证;
b、如非自有车辆,投标文件内提供车辆登记证和租赁合同/协议。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0-09 16:00:00。